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木尼孜其颗粒
商品名称:西帕/新疆维药
英文名称:FuFangMuNiZiQiKeLi(XiPaWeiYao)
汉语拼音:Fu fang Mu ni zi qi Ke li
【成份】
菊苣子、芹菜根、菊苣根、香青兰子、黑种草子、茴香根皮、洋甘菊、甘草、香茅、罗勒子、蜀葵子、茴芹果、骆驼蓬子。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能调节体液及气质,为四种体液的成熟剂。用于调节内分泌,增强免疫力,治疗肝胆炎症,皮肤疾病、排除体内毒素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糖尿病患者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规格】
6g*9袋
【包装规格】
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标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标准编号:WS3-BW-0161-9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66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8年4月24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名称 |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西帕/新疆维药)
¥53-53
|
盐酸氮芥酊(天方)
¥69-78
|
祛白酊(本色)
¥99-99
|
|---|---|---|---|
| 适应症 | 白癜风,银屑病 | 气血失和,白癜风 | |
| 规格 | 6g*9袋 | 50毫升:25毫克 | 每瓶装50ml、100ml |
| 厂家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国创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66 | 国药准字H41025256 | 国药准字B20020448 |
| 功效主治 |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能调节体液及气质,为四种体液的成熟剂。用于调节内分泌,增强免疫力,治疗肝胆炎症,皮肤疾病、排除体内毒素等。 | 用于白癜风、银屑病等。 |
祛风通络,调和气血。用于气血失和,风邪袭表所致白癜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次,每次用棉签或毛刷轻涂患处。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2次。擦药半小时后进行日光照射,每日累计日晒2小时,三个月为一疗程。 |
| 剂型 | 剂型_颗粒剂 | 剂型_其它剂型 | 剂型_其它剂型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用药过程中患处变黑、变红属于正常现象。 2.在用药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过敏现象(肿、痒),可在本药液中,加入盐酸异丙嗪注射液(2ml:50mg)3-5支进行脱敏治疗,如能脱敏,则继续使用,否则停止使用,每次用后密闭。 3.如药液变黄色,即停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外用药,禁止内服。 |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具有调节体液及气质、清除异常胆液质的功效,主要用于辅助治疗白癜风、痤疮、湿疹等皮肤病,为维医用药,需遵医嘱。
西帕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具有调节体液、清除异常胆液质的功效,用于辅助治疗白癜风、痤疮等皮肤病,为维医用药,需遵医嘱。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具有调节体液、清除异常胆液质的功效,可用于辅助治疗痤疮(痘痘),为维医用药,需遵医嘱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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