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维胺酯胶囊
商品名称:华邦
英文名称:viaminate Capsules
汉语拼音:Weianzhi Jiaonang
【成份】
化学名称:N--(4--乙氧碳基苯基)维甲酰胺。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成人每次1-2粒,每日三次。
【不良反应】
轻度的口干,局部皮肤有轻微干燥,脱屑但不影响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小儿慎用
【注意事项】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肝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于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可导致“假性脑瘤”引起脑压增高,头痛和视力障碍; 2 与维生素A合用时,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 3 与胺甲蝶喋合用时可使胺甲蝶喋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维胺脂与异维A酸结构近似,亦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贮藏】
密闭,遮光,阴凉干燥处保存。
【规格】
25mg*12粒*2板
【包装规格】
盒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615)-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42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3月05日修改日期:2010年01月18日修改日期:2011年01月05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 |
维胺酯胶囊(华邦)
¥25-25
|
维胺酯胶囊
|
维胺酯胶囊(良福)
|
|---|---|---|---|
| 适应症 | 痤疮,鱼鳞病,银屑病,皮肤病 | 痤疮,鱼鳞病,银屑病,皮肤病 | 痤疮,鱼鳞病,银屑病,皮肤病 |
| 规格 | 25mg*12粒*2板 | 25毫克 | 25mg |
| 厂家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2 | 国药准字H21022962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 功效主治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2粒,每日三次。 |
口服。 |
口服。 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 剂型 | 剂型_胶囊剂 | 剂型_胶囊剂 | 剂型_胶囊剂 |
| 不良反应 | 轻度的口干,局部皮肤有轻微干燥,脱屑但不影响治疗。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粘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烛、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 |
| 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小儿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疗程通常为12-16周。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并需在停药后3个月内严格避孕,因其有明确的致畸性。
两者均属维A酸类,副作用相似(如皮肤干燥、致畸)。但维胺酯副作用通常较异维A酸轻,而后者对重度痤疮疗效更强。均需严格避孕。
治疗痤疮通常需连续服用2-4周开始起效,明显改善需更长时间。治疗银屑病等起效更慢。具体见效时间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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